上海闸北公安分局内六名警察倒在了岗位上,这让我想到了我在七八年前向上海市公安局投诉警察的事,被投诉的警察是上海闸北公安分局下属的大宁路派出所。我至今也忘不了该派出所的一位负责人,在投诉后同我沟通时向我扫过来的仇视的目光。因为这位派出所的负责人本人对我投诉的事件根本没有一点正确的认识,他只是在应付和向上面交差。
我投诉的是一起伤害案,这起伤害案上海的多家报纸报道过。但是报纸上所有的报道都是这家大宁路派出所的警察搞的花头。报纸上隐瞒了事件的主要事实,甚至把案件发生的时间都改成提前了一小时。我出面追问过三家报社,只有上海的劳动报领导当回事,他们去追问了报纸版面的责任人。我根据劳动报提供的线索找到了稿件来源——上海闸北区检察院,一位写稿的男检察院人员在我和我单位的领导追问下,不得不承认,他对整个伤害案根本不了解,稿件内容全是由大宁路派出所提供,别人提供什么他就写什么,写完就往上海的各家报社送,上海的各家报社也不管,反正是由检察院送的稿就照发。当时我的被抓同事看不到这些报纸,但是被抓同事的家属却是看得见的,她们当时憋屈的要命还无处去讲理。同事的太太不断的找我要我解决,她说好端端的来上班,被人无故打的鼻子出血,还了一脚就被抓进去了,这怎么说呀。
当时事发时,我接到电话就赶到现场还去了大宁派出所,派出所里坐着某酒店的一个支部书记或是经理,这人事发时不在现场,但他却在大谈事情经过,这位酒店领导还不时地在向当班警察发烟,把个大宁派出所向自己家里一样随意进出里间屋子。当班警察不时地当着我的面在和受了伤的人的家属通电话,在谈论医院和其他事。事后得知大宁派出所当晚就向分局打了要拘留我同事的报告。而大宁派出所和检察院的承办人员一直不告诉我们单位,甚至我单位领导出面问他们也不说。
这起伤害案从开始到后来抓人进去,都没人好好来调查一下,听的全都是毫不相干不在场的人的说法。所以发展到最后,检察院的人敢把事件胡写,报社照登,这里面大宁派出所有推不了的责任。
我的那位同事被关押半年后放了出来,若是照伤害罪判的话,少说也要判几年的。补这句话是给那些报社的人看的,报社不管事实刊登不负责任的人提供的稿件是极其伤害人的。
如果警察不定期的实行轮岗,象大宁派出所那样的警察到了一个不太熟的岗位,周边的酒肉朋友没有了,胆子就不可能太大。从另一个角度说,办公室的警察轮岗后来到一个新岗位上班,多半因为不熟悉,来了一个陌生人总会有点警惕性的。一个人要是有了点警惕性,可能仍然免不了遭强徒毒手,但被秒杀的概率要下降很多的。最有说服力的例子是东北的“二王”,他们兄弟俩手里有枪,打死了空军某办公室的许多人,但毕竟他俩花了很多时间,而且有许多人不是被秒杀的。原因就是那些空军干部对外人有警惕,无奈的是“二王”手里拿的不是刀而是枪。
